近日,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检察长收到一张特殊的汇款单。汇款单是海宁市长安镇肖王村的一位李姓村民寄来的,金额是100元,而汇款单上附言一栏里注明的一行字让大家深受感动:“请转交金启和家属,金启和是党的好干部,此致!”本报曾详细报道过路桥区检察院已故反贪局局长金启和的事迹。老金的儿子金斌表示不会去领这笔汇款,而要把汇款单塑封起来,用作永远的纪念。 (阮莹)